索引号: | 11330783K15043025N-16-2019-10008 | 公开形式: | 主动公开 |
文号: | 公开时限: | 长期公开 | |
发布机构: | 生成日期: | 2019-07-30 |
磐人大〔2019〕23号
磐安县人大常委会
关于批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
(2019年7月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
磐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《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》。会议经过表决,决定批准2019年磐安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8.94亿元(其中:一般债务30.81亿元、专项债务18.13亿元)。
磐安县人大常委会
2019年7月26日
发:县人民政府、县财政局。
抄: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。